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进行更改?
黄山律师
2025-05-19
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经协商一致签订的一份法律文件,用于明确双方在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和相关司法解释,离婚协议书在签订后是否可以进行更改,主要取决于协议的生效状态及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表达。法律依据:1.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七章合同编的有关规定,协议双方可以协商修改或变更协议内容,但需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。2.如果离婚协议书已经生效,即离婚手续已完成,则修改协议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,并且修改后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损害国家、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。3.如果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,例如还在审理过程中,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对协议内容进行更改并提交法院确认。4.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如果离婚协议已经生效而发生争议,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提起诉讼主张权利。5.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》第六条规定,离婚协议书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合同,其变更须经双方真实协商,并且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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